直销员相关制度

天福天美仕直销员计酬制度
天福天美仕(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福天美仕公司)遵照《直销管理条例》关于直销员报酬的有关规定制定直销员计酬制度。计酬制度以多劳多得为原则,鼓励直销员努力为顾客提供优质的售前、售后服务,不断提高销售业绩,通过天福天美仕公司提供的直销业务获得相应的回报。
一、计酬制度定义
计酬制度:天福天美仕公司按月支付直销员报酬。直销员的报酬是以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推销产品的收入进行计算的,报酬总额(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收入的30%。直销员须在公司指定的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并准确、完整的提供给公司账号资料。
二、直销员报酬构成
个人销售额 (人民币:元/月) |
奖金比例 |
---|---|
0-3,449 | 6% |
3,450-13,799 | 10% |
13,800-27,999 | 15% |
28,000-41,999 | 21% |
42,000及以上 | 27% |
以上为直销员个人销售金额及奖金支付比例。除此之外,直销员无其它任何报酬(包括佣金、奖金、各种形式的奖励以及其他经济利益等)。
根据《直销管理条例》的规定,直销企业支付给直销员的报酬只能按照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的金额计算,报酬总额不得超过直销员本人直接向消费者销售产品金额的30%。天福天美仕公司严格按照此项规定执行。
(2012年10月)